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
2020年08月04日 11:11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名单

主 任:李  

副主任:石  晶、郑利民

委 员:

   陈学文  刘丛浩  高伟江  王冬梅  

秘书:付雅军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任期至学院本届行政换届为止。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1、为使学院教学工作有序进行,负责制定教学工作的相关工作规程。

2、为保证教学质量的有效监管,负责学院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审核工作。

3、负责学院的实验室建设的规划、审核工作。

4、负责新教师在教学方面的培养、指导以及考核工作。

5、负责各专业培养计划的审核工作专业建设以及教研工作。

6、 负责学院教学改革工作的组织、审核以及施行监督等工作。

7、负责学院各专业自编教材、讲义等的审核工作。

8、负责对学院各专业使用的教材进行评估,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及时获取新教材的出版信息,监督各专业教材更新情况。

9、当学院出现教学工作分歧时,由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仲裁。

20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