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2019年03月19日 17:09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通知》,3月18日周晓波书记结合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的工作实际,及时传达文件精神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两学一做”学习的重要内容党委中心组(扩大会)8名成员在汽车学院会议室对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和谈论。周书记对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行了逐条的解读,对于请示报告的原则、党组织请示报告的具体事项、党组织请示报告程序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中心组成员还进行了学习研讨,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

   通过学习,首先明确了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我们在工作当中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该负责就负责,该担当就担当。要把请示报告贯彻到实际工作当中。其次,要强化请示报告意识。在处理应该由上级组织决定的重要事件的时候,及时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第三,增强责任担当。请示报告和履尽职责是统一的,每个岗位的职责都不一样,我们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高度负责,敢于担当,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孙铭文/白艳摄影)

 

学习研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