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工具借用规定
2019年05月09日 20:22

1、实验仪器设备工具必须首先用于保障我实验教学中心的教学科研使用,原则上实验室直接用于教学的仪器设备不借出。在不影响教学科研情况下,仪器设备工具才可以向外出借。  

2、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对校外借出,重要的协作单位需要借用本中心仪器,须凭单位介绍信必须由实验室主任提出,经上级领导同意且签署意见后,方可借出。  

3、校内单位借用一般仪器设备,必须由该部门申请,负责人签字,经实验中心领导同意,由实验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借出。  

4、仪器设备借出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且提出维护注意事项。实验室主管人员和借用单位负责人应填写《仪器设备外借报告表》,写清借用单位、借用人、仪器设备名称、借出及归还日期、借用单位电话号码,以便催还。  

5、仪器设备借出实验室必须登记,到期后各实验室人员要主动催还。  

6、借用期限一般为两个星期,到期续借需办理续借手续。  

7、贵重精密仪器需由实验室操作人员携带前往,亲自操作。  

8、借用单位负责借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证按期归还。如有损坏及逾期不还的情况,可停止对该单位借出。损坏者依损坏赔偿制度给予赔偿。